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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聯合新聞網) 記者: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
交通部昨(1)日召開高速鐵路通車前應辦事項會議,決定第二階段履勘從9月8日展開,第一階段履勘結果要求須改善的58項意見,台灣高鐵公司須於9月底前完成,並向交通部提出高鐵營運時刻表與票價內容。

由於第一階段履勘總結會議時,履勘委員共提出130項意見,其中58項是在通車前必須完成改善的項目,第二階段履勘總結報告決定於10月底召開,如仍有須改善項目,恐無法在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改善作業,高鐵預定10月的通車目標時程將會跳票。

對此交通部次長何煖軒表示,交通部一定會依規定完成履勘程序,且經履勘委員同意,才會讓高鐵通車,現在履勘作業尚未展開,無法回答高鐵能否如期通車。

何煖軒表示,高鐵公司於8日提出履勘作業申請後,履勘小組隨即展開文書審查、現地勘查工作,而高鐵獨立認證機構英國勞氏驗船協會(IV&V),則會於10月20日提出最後認證結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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