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台灣中時電子報 】
黃如萍/台北報導 交通部長郭瑤琪昨日首度透露,政府已評估由台灣中華電信公司及台灣中華郵政公司聯手,強制接管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,以縮減ETC空窗期。
為避免ETC計畫中斷,一旦明天遠通電收公司無法提出令政府滿意的承諾方案,據了解,交通部計畫援用金融機構接管方式,強制驅離遠通電收經營團隊,接管ETC。
方案若不妥 驅離遠通團隊
郭瑤琪表示,政府將待賠償問題解決後,對ETC重新公告招標。她也透露,政府宣示ETC政策不停,並不表示不會停止紅外線收費系統。交通部將在遠通電收最後通牒期限當日(明天)晚間、最晚不超過周四,宣布交通部對遠通電收方案的認定結果,不會讓購買OBU的用路人受到懲罰。
交通部官員指出,有別於其他BOT計畫,ETC最大特色就是主要營運設施都在高速公路上,政府可透過高速公路管制權,讓ETC車道無法運作,達到政府強制接管目的,以此克制遠通電收主張的ETC合約為私法、拒絕交出ETC的營運權及堅持先談賠償的主張。
交通部評估,遠通電收若未依政府規定期限在明日提出具體承諾方案,或交通部不認同遠通電收公司提出的承諾方案,ETC就進入政府接管階段。
政府接管可分為兩種,一種是協議,另一種是強制接管。協議是,交通部與遠通電收進行終止契約談判,並將ETC設備先移轉給政府,以繼續營運。這種情況較為平和。
若進入強制接管,交通部與遠通電收將走向法律訴訟,代表雙方撕破臉,兩造將為終止ETC契約打官司。
政府若接管 業者不得抗拒
交通部政務次長蔡堆表示,依行政契約規定,政府一旦執行強制接管,業者依法無理由拒絕或抗拒。官員表示,政府接管ETC有四種可能性,一、政府強制取消ETC車道,恢復人工收費。二、政府將ETC車道改由台灣中華電信公司及台灣中華郵政公司聯手經營(目前政府傾向先採用此法)。三、以BOT方式招標,委託其他業者經營。四、重新招標,政府強制收購ETC設備,競標廠商若承諾購置,評決加分。
- Mar 21 Tue 2006 09:41
台灣中華電信、台灣中華郵政聯手 政府將強制接管ET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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